附录C 光纤信道和链路测试
C.0.1 测试前应对综合布线系统工程所有的光连接器件进行清洗,并应将测试接收器校准至零位。应根据工程设计的应用情况,按等级1或等级2测试模型与方法完成测试。
1 等级1测试应符合下列规定:
1)测试内容应包括光纤信道或链路的衰减、长度与极性;
2)应使用光损耗测试仪OLTS测量每条光纤链路的衰减并计算光纤长度。
2 等级2测试应包括等级1测试要求的内容,还应包括利用OTDR曲线获得信道或链路中各点的衰减、回波损耗值。
C.0.2 测试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在施工前进行光器材检验时,应检查光纤的连通性。也可采用光纤测试仪对光纤信道或链路的衰减和光纤长度进行认证测试。
2 当对光纤信道或链路的衰减进行测试时,可测试光跳线的衰减值作为设备光缆的衰减参考值,整个光纤信道或链路的衰减值应符合设计要求。
C.0.3 综合布线工程所采用光纤的性能指标及光纤信道指标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不同类型的光缆在标称的波长,每公里的最大衰减值应符合表C.0.3-1的规定。
表C.0.3-1 光纤衰减限值(dB/km)
2 光缆布线信道在规定的传输窗口测量出的最大光衰减不应大于表C.0.3-2规定的数值,该指标应已包括光纤接续点与连接器件的衰减在内。
表C.0.3-2 光缆信道衰减范围
注:光纤信道包括的所有连接器件的衰减合计不应大于1.5dB。
3 光纤信道和链路的衰减也可按下式计算,光纤接续及连接器件损耗值的取定应符合表C.0.3-3的规定:
表C.0.3-3 光纤接续及连接器件损耗值(dB)
注:①为采用预端接时含MPO-LC转接器件。
②针对高要求工程可选0.5dB。
C.0.4 光纤到用户单元系统工程光纤链路测试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光纤链路测试连接模型应包括两端的测试仪器所连接的光纤和连接器件(图C.0.4)。
图C.0.4 光纤链路衰减测试连接方式
2 工程检测中应对上述光链路采用1310nm波长进行衰减指标测试。
3 用户接入点用户侧配线设备至用户单元信息配线箱,光纤链路全程衰减限值可按下式计算:
式中:β——用户接入点用户侧配线设备至用户单元信息配线箱光纤链路衰减(dB);
αf——光纤衰减常数(dB/km),采用G.652光纤时为0.36dB/km,采用G.657光纤时为0.38dB/km~0.40dB/km;
Lmax——用户接入点用户侧配线设备至用户单元信息配线箱光纤链路最大长度(km);
N——用户接入点用户侧配线设备至用户单元信息配线箱光纤链路中熔接的接头数量;
2——光纤链路光纤终接数(用户光缆两端);
αj——光纤接续点损耗系数,采用热熔接方式时为0.06dB/个,采用冷接方式时为0.1dB/个。